【因遗产分割男子去世2年未安葬,法院:母亲和妻子均不同意安葬,暂不处理】据京法网事12月12日消息,北京。小吴曾有过三段婚姻,2020年1月去世时与董女士系夫妻关系。小吴与第一任妻子韦女士婚内生育一女冯某某,经多方查找已无法联系。小吴父亲老吴先于其去世。现母亲崔女士起诉要求继承小吴名下社保退款25183.52元,诉讼中,董女士辩称,其已将社保退款中的款项取出,但部分款项已用于处理小吴后事时产生的债务。诉讼中,法院了解到,被继承人小吴已经火化,但至今尚未安葬,骨灰目前由董女士暂存在殡仪馆,寄存期限自2020年2月开始,现已续期至2023年2月,崔女士称,董女士作为被继承人小吴之妻,作为主要货币财产控制人有安葬被继承人小吴的义务,且自古以来就没有母亲葬儿子的道理。董女士则表示,虽然村里有免费公益墓地可供作为本村村民的小吴安葬,但因双方还存在争议,故尚未将小吴下葬。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吴于2020年1月去世,至判决作出时已超过两年时间,将其尸骨按照其生活地习俗进行安葬,实现“入土为安”则应被推定为适当且符合大众认知的处理方式。在被继承人尸骨尚未得到安葬的情况下,崔女士提出的分割、处置被继承人遗产请求不具备处置条件,后崔女士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因遗产继承问题产生争议,且均不同意己方安葬小吴的骨灰,故一审法院暂时对遗产分割不予处理于理适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星视频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3-12-14 08:3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