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前不减速,撞上行人负全责】2023年11月26日13时30分许,机动车驾驶人甘某驾驶小型轿车由西林大桥方向往黄桷井方向行驶,行驶至市中区城东街道沿江路337号外,撞上行人林某,造成林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机动车驾驶人甘某驾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即: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橫道,应当停车让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认定:
机动车驾驶人甘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行人林某不承担事故责任。交通违法曝光台四川交警提醒 四川交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内江交警直属一大队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3-12-14 09: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