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民法典 【每日学“典”:机动车物权转让 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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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18 09: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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