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落实“三个规定”责任链 回应人民群众公平正义新期待

发布时间 :2021-06-28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检、锤炼过硬纪律作风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司法公正公信、优化司法环境的有力抓手。检察干警必须以高度的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苑伟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苑伟


一、抓牢思想认识,认清“三个规定”是“硬规矩”而非“软约束”。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生命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治本之策,对于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意义重大。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正人必先正己,必须坚定不移狠抓贯彻落实,没有任何做选择、搞变通的余地。司法实践证明,真正把“三个规定”落到实处了,就可以有效防止、减少外界干扰,防范被社会上别有用心的人围猎,真正依法履职、秉公办案,这既是对检察人员的真严管,更是真厚爱。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是集中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的重点。每一位检察人员都要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和实践要求,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司法办案人员保护自己、保持本色、防止被围猎的坚实“隔离带”和“防火墙”,坚决摒弃思想认识不深、政治站位不高、如实填报会影响人际关系、会遭受打击报复等观念思想,把执行“三个规定”提升到政治忠诚、司法公信的高度,做“三个规定”的坚定执行者、积极传播者,以公正廉洁司法担负起法律监督的职责使命。


二、抓实制度执行,严防“三个规定”弱化虚化变成“稻草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三个规定”作为一项刀刃向内、动真碰硬的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督促不力,“硬规矩”就会成为“稻草人”,制度优势就难以转化为治理效能。我院坚决落实“三个规定”,院党组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规定和办法,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将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所有检察人员如实记录、如实报告、如实统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确保“三个规定”落地生根。但仍存在个别干警对报告事项和要求理解不全面、不到位,对不影响案件依法正常办理的部分应报事项漏报迟报等问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们对落实“三个规定”进行再督促、再强调,要求全体检察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办案活动中自觉抵制说情干扰,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党组成员带头填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切实强化定期通报、考核考评、责任倒查等措施,全体人员“逢问必录”的习惯正在形成,也更加注重规范自己的司法办案行为,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三、抓好宣传引导,确保“三个规定”真正成为司法环境“净化器”。徒法不足以自行。落实“三个规定”、优化司法环境离不开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监督,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落实“三个规定”过程中,我们认识到,检察机关记录报告的绝大多数情况是社会各界向我们反映案件情况、了解案件进展,希望我们依法办案、秉公执法。这实际上就是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对司法办案的监督,有利于督促我们更好更充分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同时也说明,我们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距离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还有差距,还没有完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待群众的每一个诉求。因此,落实好“三个规定”,还需要在争取理解支持、营造社会氛围上下功夫。我们要通过“逢过问必记录”“逢干预必报告”的实际行动,向社会表明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态度,让社会各界了解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纪律要求,给予检察工作充分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形成落实“三个规定”的社会共识,从而使得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的情况逐步减少,司法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树牢检察权属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理念,积极运用“临潼微检察”小程序、“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广泛宣传“三个规定”,通报落实情况和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有效提高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群众支持率和社会知晓度,凝聚起落实“三个规定”的强大合力。


当前,我们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深入持久地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真正把“三个规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苑伟


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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