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军贸的罕见插曲:因95架歼-11大动干戈,60亿美元军贸化泡影

发布时间 :2021-11-05

​​从1991年购买第一批苏-27战斗机开始,中俄重新恢复的军事航空贸易就一直持续至今。在长达30年的时间里,先后从俄罗斯引进了苏-27、苏-30、苏-35等总计数百架,还购买了AL-31F、D-30 KP2等上千台航空发动机,前后持续的时间、规模、频度在世界上都是罕见的。军事贸易看起来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按说中俄双方应该各有所得、皆大欢喜,但实际上,在友好交往、深度合作的背后,两国的军购贸易也存在一定的争执,非常真实地展示了各自在军事贸易中的心态和需求。

购自俄罗斯的苏-35购自俄罗斯的苏-35


时间回溯到1991年,中国以约8亿美元的价格,从俄罗斯购买了第一批24架苏-27SK/UBK重型战斗机,平均单价在3300万美元左右,相比于当时美国F-15重型战斗机约5500万美元的售价,低了约40%。虽然说当时的苏-27还存在不少问题,包括结构强度不足导致寿命较短,电子设备性能较弱等,但大航程、大载弹量的优势是无可置疑的,因此中国空军也认可了这个物有所值的价格。更何况,俄罗斯还允许70%的货款使用毛皮大衣等轻工业产品抵账,如此优渥的条件,对两个关系刚刚回暖的国家来说,是非常不可思议的。

空军装备的第一批苏-27空军装备的第一批苏-27


如今看来,俄罗斯之所以给出如此优惠的价格,主要原因还是希望通过这笔交易带来更多的订单。毕竟对于一支大国空军而言,区区24架战斗机显然是不能满足需求的,先期较低价格卖出苏-27,令其有机会展示优异性能,那么订单自然会源源不断地涌来,为此付出一些暂时的代价,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只不过,俄罗斯没有想到的是,我国对苏-27认可度之高,需求之强烈,远远超出了俄方最初的预计。

在1992年末,第一批24架苏-27全部交付之后,国内很快向俄罗斯提出了再次采购苏-27的要求。收到采购需求的俄罗斯自然兴奋不已,正当双方继续商议订单数量、价格等问题之时,俄方很快被传来的新消息震惊。此时中方提出,原则上不想继续购买苏-27整机,而是希望能直接引进生产线,以合作组装生产的方式生产苏-27,这顿时让俄罗斯高涨的热情冷静下来。

俄罗斯对苏-27合作项目抱有很“丰厚”的期待俄罗斯对苏-27合作项目抱有很“丰厚”的期待


对当时的俄罗斯航空工业而言,来自俄罗斯军队的采购已经几乎没有,对外出口是保证收入的主要渠道。事实上,仅仅是出口的第一批24架苏-27,就已经让苏霍伊集团受益良多。然而,倘若由整机出口变成提供主要零部件的组装贸易,势必会极大地影响俄方利益,最直观的是俄方收益必然锐减。毕竟苏-27直接出口的单价能超过3000万美元,而出口发动机、航电、机体等核心零件,单机获得的收益则不足1000万美元,相差之大让俄罗斯方面难以接受。另一方面,俄罗斯军方毕竟是从苏联军队继承而来,内部保守势力对于战斗机生产线转让非常排斥,况且还是苏-27这种当时最先进的战机,出口给曾经横眉冷对的“邻居”。因此,在军事、政治和经济的多重作用之下,早期引进苏-27生产线的谈判进展缓慢,直至1995年国内派出高级别代表团赴俄罗斯,才取得一定成果。

苏-27装备的N001型雷达苏-27装备的N001型雷达


当时,中方提出在引进生产线之前,可以再次购买24架苏-27战斗机,并原则上同意全部使用美元支付,同时在其他领域也做出了一些让步。俄方也提出了自己的条件,其一,大幅上调了组装战斗机数量,希望以更多的生产数量,来弥补单机收益的不足;其二,要求我国不得随意改变苏-27的结构设计,未经俄方允许也不能向外出口;其三,如果中方不能完成每年15架苏-27的生产,那么俄罗斯将协助完成目标。最终,双方在1996年达成协议,由俄罗斯提供技术资料,以及发动机、机体、航电设备等核心零部件,指导中航工业生产200架苏-27战斗机,这就是日后大名鼎鼎的歼-11战斗机项目。而在此之前,中方按照承诺,再次以8亿美元价格,购买了第二批24架苏-27战斗机。

至今仍在服役的歼-11A至今仍在服役的歼-11A


从1996年末到1998年,俄罗斯先后分四批,空运了苏-27的相关设计和制造资料,总重量超过10吨。由于苏联解体之后,俄罗斯航空工业组织较为混乱,苏霍伊设计局与共青城飞机制造厂围绕苏-27的设计制造存在大量知识产权纠纷,导致交付的设计和工艺资料存在大量的错误,或者相互之间难以匹配,比如引用文件不全、外购成品汇总表和总合同附件出入较大等等,导致交接的过程并不顺利。同时,我们自身设计生产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与苏霍伊存在产权纠纷的共青城飞机制造厂,也是苏-35、苏-57的制造厂家与苏霍伊存在产权纠纷的共青城飞机制造厂,也是苏-35、苏-57的制造厂家


国内早年虽然仿制过苏联米格-21、米格-19等战斗机,但这些战斗机都是米格设计局的产品,苏霍伊与米格设计局的资料标识方式有很大差异,尤其在图像编号、附注内容、缩略语、专业用词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使得翻译整理过程颇为艰难。另一方面,早期参加过米格-21、米格-19翻译、图样复制的老同志先后退休,虽然再次返聘,但大都年事已高,精力不足。国内随后培养的设计人员大多只学过英语,俄语基础很差,这迫使中方专门进行了俄语培训,才使翻译工作继续进行,期间自然耗费了不少时间。此外,中方也按照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书,邀请俄罗斯航空专家来华进行技术培训,共涉及飞机总体设计、气动布局、结构强度、发动机、无线电、地面保障等20多个领域,这些技术指导倒是有力推进了项目进展。

歼-7是米格-21仿制改进型歼-7是米格-21仿制改进型


最终,中方在1997年10月完成第一批苏-27结构设计的编译工作,并在当年12月将首批设计资料交付制造厂,在经历一年的准备和生产之后,编号为0001的第一架歼-11A战斗机于1998年12月29日成功首飞。随后,编号为0001、0002的两架歼-11A,又经过一年的试验考核交付空军,期间先后完成了包括夜间起降、西藏高原实战测试等环节,证明国产歼-11A的质量达到基本要求。随后,国内又开始生产下一批次的歼-11A战斗机,其中0003号是科研试验用飞机,0004号换用了国产涡扇-10发动机进行实验,0013号测试国产导弹,0016号是静力实验用飞机。经过这几架飞机的全方位测试之后,歼-11A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进入批量生产阶段。

歼-11A首飞歼-11A首飞


到了2000年12月,沈飞方面完成首批20架歼-11A的生产,并在之后的生产中,逐步提高国产零部件的使用比例,并且歼-11A的年产量,也始终保证在15到20架之间,超过了俄罗斯之前的预计。最让俄罗斯难以接受的是,中方在经历数年生产之后,援引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单方终止了生产协议,停止接收俄罗斯提供的机体和航电设备,并在2007年左右正式停止歼-11A的生产,使得原本规划中的200架歼-11A战斗机,最终只生产了约105架,这引发了俄罗斯的强烈不满。

歼-11A并没有完成规划中的200架生产目标歼-11A并没有完成规划中的200架生产目标


当时,沈飞和601所已经在歼-11A的基础上完成了国产仿制工作,推出了歼-11B战斗机,而俄罗斯对于这种未经许可,擅自仿制苏-27战斗机的做法非常不满,认为是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俄罗斯一直认为中方会完成200架歼-11A的生产,因此一直按照合同需要提前生产相应的苏-27机体和航电设备,在合作终止之后,这些提前生产出来的零部件无法售出,使得俄罗斯企业面临不菲的损失(这批机体最终被改造成苏-27SM3加入俄罗斯空天军)。再加上俄罗斯经济经过多年恢复明显好转,航空工业逐步走出90年代的困境,推出的苏-30多用途战斗机,在国际市场上非常火爆。有了这些底气,使得俄方在剩余95架歼-11A的生产纠纷中态度非常强硬,并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苏-27SM3机体源自中俄军购合作项目苏-27SM3机体源自中俄军购合作项目


在当时,中方已经分三批采购了100架苏-30MKK战斗机,并在2005年采购了第四批苏-30MK3战斗机,但由于95架歼-11A的纠纷,导致苏-30MK3订单取消,俄罗斯随后转手将这批战斗机卖给委内瑞拉。同时,两国已经达成协议的伊尔-78空中加油机项目,也因此告吹。事实上,两国关于95架歼-11A的纠纷,甚至进一步波及到军事领域合作的各个方面。相比于2006年两国超过30亿美元的军事贸易额,到2007年已暴跌至不足10亿美元,并且几乎全部是此前已采购的装备零部件及维护设备,这种低迷的军贸关系直至2015年才逐渐回升,估算损失交易额超过60亿美元。这是自1991年两国关系回暖以来,在军事技术合作贸易领域遭受的最大冲击。

苏-30MKK原本打算采购第四批苏-30MKK原本打算采购第四批


说起来,95架歼-11A战斗机采购被取消,是双方对订购合同理解不同造成的后果。当时,中方取消后续订单之前,先是与俄方进行了谈判,希望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终止合同,而俄方拒不接受,最终中方被迫援引合同中“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取消后续采购”的条款,强行终止协议。相比于在国际战斗机市场上,交易经验已经颇为丰富的中方,刚从苏联时代走出来的俄罗斯在此方面的经验尚不充分,对合同的理解也不够准确,这是双方出现纠纷的直接原因,但并不是根本原因。当然,俄罗斯也没有白白“吃亏”,日后俄方将此役学到的经验成功应用到与印度的军事贸易之中,获得了极大地成功!

中方向多国出售歼-7获得了丰富的军贸合作经验中方向多国出售歼-7获得了丰富的军贸合作经验



继承苏联大部分实力的俄罗斯,一直有强烈的大国情怀,尤其是90年代的经济困顿,使得俄罗斯对于当年强盛的苏联颇为怀念。在这种情况下,南方邻国的强势崛起,使得俄罗斯的内心百感交集。因此,俄罗斯在自身电子设备较为落后的情况下,可以接受向法国采购电子设备,也能接受向法国采购“西北风”级两栖攻击舰,甚至向德国采购柴油发动机,用于俄罗斯海军的小型导弹舰。但当局势变化,德国无法提供发动机,迫使俄罗斯造船厂转而向中国采购柴油发动机时,反而引起了俄罗斯内部的强烈反弹,其心态如何可见一斑。

搭载中国柴油发动机的俄海军21631型导弹舰搭载中国柴油发动机的俄海军21631型导弹舰


另一方面,就是俄罗斯对于中方追求国防自主的决心估计不足。苏-27SK作为苏-27系列的第一代发展型号,性能在90年代还算不错,但在进入21世纪之后,已然存在明显不足。中方之所以愿意引进苏-27生产线,就是希望在苏-27基础上衍生更优秀的自产战斗机,以保证国防自主。而俄罗斯却片面的认为,中方引进苏-27组装生产,与印度引进苏-30MKI组装生产是同一性质。实际上,这种预估偏差几乎存在于两国所有的军购项目,一方试图维持技术优势维护长期的出口权益,另一方追求国防自主极尽全力吸收军购得来的先进技术,这种合作从一开始就是不稳定的。只不过,由于早期双方各有顾虑勉强压下矛盾,等到2007年前后,双方已然各有底气,退让的余地也变小,最终导致了95架歼-11A合同纠纷爆发,双方在军事领域的合作也随之陷入低潮。

印度苏-30MKI项目显然更符合俄罗斯的期望印度苏-30MKI项目显然更符合俄罗斯的期望


此外,中方通过对引进的俄制“施基利”中程舰空导弹、S-300远程防空导弹以及苏-27战斗机等装备的仿制和技术吸收,成功催生了国产红旗-16、红旗-9和歼-11等先进装备,使得俄罗斯对此极为惊恐。认为如果继续放任先进装备出口,俄罗斯军事工业精华势必会进一步流失,甚至会威胁俄罗斯在国际军贸市场的地位,在当时俄罗斯经济发展还算不错的情况下,俄方认为即使失去一个主要市场也不至于伤筋动骨。而事实上,此后两国再次深化军事合作,交易苏-35战斗机、S-400远程防空导弹,正是在2015年初,此时的俄罗斯经济再次遭受重创。

苏-35是两国航空军贸新的起点却也可能是终点苏-35是两国航空军贸新的起点却也可能是终点


站在今天,我国军事工业在隐身战斗机、无人机、大型水面舰艇等领域,已全面超越俄罗斯,在核潜艇、轰炸机、重型直升机等领域,相比俄罗斯还有明显不足,双方在互有优劣、潜力巨大的情况下深度合作,无疑是非常有益的事情。然而,俄罗斯仍然希望出口苏-35等装备以获得收益,其根深蒂固的“老大哥”情怀,至今没有完全消退。目前,两者尚存的军事合作项目,仅有一个对标美国CH53K的AHL超重型直升机,却也难以满足各自需求,但固执的俄方似乎并没有改变的意思。以目前国内在相关军事领域发展速度来看,随着时间的推进,俄罗斯继承自苏联的技术优势只会继续削弱,甚至会不断凋零,回望曾经雄壮的苏联军事工业,如今凡此种种,不禁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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