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双超”案件整治集中攻坚动员会及全市法院清案攻坚座谈会以来光明法院积极响应在推进诉源治理、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齐齐发力
其中,速裁团队转理念、强管理、优服务,在清案攻坚工作基础上坚持提速增质。截止目前,速裁团队共收案1431件,结案1060件,结案率为74%。自11月以来,速裁团队月均安排庭审170余宗,月均结案150宗以上。
“建”立团队提质效
2021年6月23日,光明法院发布《关于设立本院速裁团队的工作方案》《简单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正式设立民商事案件审理速裁团队,采用“1+3+1+1”模式,由1名速裁法官、3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调解员组成,团队由综合审判庭统一管理,进一步推进民商事案件的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有效化解案多人少矛盾。
自成立截止目前,速裁团队除办理大量速裁案件之外,还承办了250宗普通案件及177宗旧存案件。在前期法官助理没有配备齐全的情况下,李晓霞法官利用中午、晚上及周末时间撰写普通案件判决,妥善解决普通案件与速裁案件并存难题,保质保量完成结案任务。
速裁团队的职能为审前调解、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和速裁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速裁团队既分工合作,又互相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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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李晓霞法官庭审现场)
“简”化程序便群众
速裁团队秉承“能判则判”原则,加强庭前准备工作,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努力提高案件的当庭审判率。除部分因后续需调查取证、鉴定及二次开庭的案件之外,速裁案件基本都做到了当庭宣判,庭后便将当庭制作的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在保证案件质量的情况下提高审判效率,有效缩短办案周期,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解决矛盾的便捷有效,更好地保证公平公正。
同时,为便于当事人参加庭审,速裁团队多次利用移动微法院进行开庭、调解,并在周末放假时间进行开庭,便于当事人在不影响日常工作生活的情况下参加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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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送达判决书)
“践”行初心促调解
速裁团队深入推进完善矛盾纠纷全链条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始终,开庭前由法官助理进行庭前调解,开庭中由法官进行庭审调解,开庭宣判后由调解员进行判后调解,旨在通过“诉前、诉中、判后”调解工作,让案件纠纷切实得到化解,有效提高案件调撤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在一宗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律师在庭审前将其他法院的判决书交到法官手上,并说道:“法官,这案子调解不了,这是在其他法院开庭的判决书”;被告到庭后也和法官说道:“我拒绝调解,打完一审后我要打二审”。速裁团队经验丰富的李晓霞法官,在接到该案件后提前翻阅案件材料,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凭着“慧脑”和“真心”,从法理和情理、时间成本、社会影响等方面和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沟通,以过硬的法律知识、感同身受的情理分析进行劝说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实际上就是向法院寻求公平正义,我们要做的就是通过法律这个载体,把正义的产品送到给当事人。虽然调解花费的时间比庭审时间还长,但调解结案能够解决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能够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李晓霞这样说道。
“坚”守公正促审判
为确保公平公正,光明法院制定了《简单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指引》。收案时立案法官会主动告知当事人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民商事案件速裁遵循简便、快捷、便民和注重调解的原则,速裁案件实现审判管理系统智能分流为主、人工分流为辅的方式,科学高效甄别分流案件。同时,在发现案件复杂新情况,适用速裁程序不适宜时,速裁团队会及时根据案件情况转换为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进行下一步的审理。
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能够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实现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保障当事人权利的统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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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团队结案后留影)
“剑”势如虹战清案
为加快清案进度,圆满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光明法院多次召开“双超”案件整治和年底清案攻坚工作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速裁团队在清案攻坚期间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调解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扬勤思巧干、吃苦耐劳精神,迎难而上、砥砺前行,主动早来晚走、加班加点,以饱满的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办理好每一宗诉讼案件,充分展现了“拼”的精神、“冲”的劲头、“干”的作风,决心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和精神打好最后冲刺阶段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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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团队加班工作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