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财富
非法猎捕
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这不,仁怀一男子
为满足生活消遣,无视国家法律
以身试法,打起了画眉鸟的主意
2月28日,仁怀市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查处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线索,民警经过缜密侦查,随即在仁怀市中枢街道办事处林园社区一民房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归案。
经查,自2021年4月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使用禁猎工具先后猎捕2只疑似珍贵野生动物画眉鸟,并将其喂养在租住房屋内。经鉴定,王某某持有的2只疑似画眉鸟(活体)物种均为画眉Garrulax canorus,画眉Garrulax canorus为中国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只画眉鸟经济价值共计人民币1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仁怀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具体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2021年2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农业农村部联合颁发《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画眉鸟、鹩哥等观赏鸟类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饲养繁殖野生动物需到林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非法猎捕、买卖、运输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都将可能触犯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仁怀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