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安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4部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秦安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的重要指示,从制度和监督两方面发力,从“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做起,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积极探索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化、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和完善办公用房、办公用品、公务用车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和项目管理始终处于严格监管之下,在厉行节约、构建节约型机关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下一步,秦安法院将以此次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为契机,深入践行节约型机关建设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目标任务、巩固节能效果,持续推动节约节能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