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个案例,说一名男子未经允许就进入别人家院子,还把晾晒的一套女子粉色保暖内衣和一条内裤盗走……结果,这男子因盗窃罪而获刑八个月,罚款五千元。
据了解,去年12月的一个清晨,被告人大白(化名)未经允许,进入海城市一女子家院内,将院内阳光房中晾晒的女士粉色保暖内衣和一条绿色内裤盗走。案发后,大白于几天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认为,被告人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五千元。
人们常说,盗窃是用不合法的手段而秘密地取得。这在《荀子·君子》上说:“天下晓然皆知夫盗窃之人不可以为富也。而在《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这样记载的:﹝匈奴﹞以盗窃为务。而宋·苏轼《论黑肱以滥来奔》是这样说的:﹝鲁﹞招聚小国叛亡之臣,与之为盗窃之事。
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其中,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这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