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国银行惠州三环北路支行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4-06-04A-2022-D-E0582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惠州三环北路支行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167.174239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惠州三环北路支行装修工程
2.2招标编号: 04-06-04A-2022-D-EO5823
2.3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新沥路40号双城名苑(北区)5、6号楼1层01-06号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招标控制价:工程预算总造价:1671742.39元(含税),其中装修工程1384360.79元,
空调工程(设备)287381.60元。
2.6施工工期75日历天(从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建设单位签发的
验收证明的日期为止)。
2.7招标范用:本工程为中国银行惠州三环北路支行原址装修工程,面积395.07平方米。
主要招标内容包括装饰工程、电气及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报警、喷淋、消防
栓、防排烟系统)、防护除臭工程、通风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如招标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以招标图纸为准中标人必
须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以及施工规范等文件资料,在网点正常营业的情况下同
时进行装修,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配合支行营业的影响因素进行承包,按投标报价的
综合单价,并在中标总价范围内清单已有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检验(报检)费、包运
输、包安装、包培训及技术服务(含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包报建、包验收通过,直至
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质保期承诺期满。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惠州三环北路支行装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独立于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
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
注册建造师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企业缴纳
的投标截止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人须具有专职安全人员,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
须提供专职安全员在投标人企业缴纳的投标截止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6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3.7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除消防系统工程)或转包。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的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3.9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中较大数额罚款以财库(2022)3号文为准。)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
规行为,以及没有被我行认定为损害我行权益的行为;(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
件格式投标承诺函;同时提供a.“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加
盖章投标人公章b.“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
盖章投标人公章。)。
3.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
理工作;(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3.11除此之外,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
承诺函、供应商声明书):
3.11.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属于分公司的,必须由总公司出具
授权函及相关隶属证明。
3.11.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1.3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3.11.4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1.5具有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3.11.6截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禁止参与我行采购活动(已解除处罚的除外)。
3.11.7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曾与中行发生采购及其他诉讼方面的法律纠纷。
3.1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
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
3.11.9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
况之一:
a.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b.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
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11.10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中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中行
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a.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
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惠州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b.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中
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惠州分行采购相关部门(办公室、渠道与运营管理部、信息科技部)管理
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4月01日08时30分到2022年04月06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2日09时30分
联系人:侯 工
电 话:18600773263
邮 箱:cgztb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