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事说理】传销与非传销的本质区别

发布时间 :2021-08-30

​​      首先,这里有必要向人民群众普及一下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补充内容: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四、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


      一、传销的资金来源于后加入者缴纳的入门费或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费用,而云联惠的资金来源于销售产品的联盟商家;传销中最大的受害者是最后加入者,而云联惠中最大的受益者是消费者;

      二、传销的价格是明显的高于市场N倍的价格,而云联惠中的商城、及联盟商家的价格是与市场价格等同;

      三、传销是用隐蔽的手段,用强迫、诱骗的方式洗脑,而云联惠是光明正大的宣传,自愿、尝试的加入;

      四、传销是必须要有入门费的,而云联惠是免费加入的;传销是不会交税的,而云联惠是交税的;

      五、传销是不可能有营业执照的,而云联惠不但有营业执照、而且还有技术发明版权专利证书的;传销是金字塔型、层级关系是因利益最大化是永远不会断裂的,而云联惠是树根状型、因升级开网店后(且交的升级费99元和999元是随时可以退回的),是完全可以中断层级关系的;


六、传销是靠拉人头费的,而云联惠是凭个人消费的;传销是无固定场所的,而云联惠是有自己的宏伟大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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