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养老服务领域十大关键词

发布时间 :2022-01-28

​​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核心要义和逻辑主线,是贯穿“十四五”时期乃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的战略导向。作为民生发展的重要方面,一年来,在养老领域,党和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要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的发展目标,持续加大政策产出与理念创新,积极推动养老服务改革与发展实践转型,给我们留下太多思考。民生智库老龄研究中心从养老人才、一老一小、基本养老、农村养老、家庭养老床位、积极老龄观、长期护理保险、时间银行、老年友好型社区、智慧养老等方面梳理2021年养老服务领域的十大关键词。

​关键词一: 养老人才

2021年12月4-6日,首届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决赛,32个赛区的128名养老护理人才现场赛技能、比匠心、展爱心,共选出5名一等奖、15名二等奖、32名三等奖以及20名优胜奖,其中,一等奖选手还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一、二等奖选手则按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据了解,自2021年5月大赛启动以来,各赛区落实全员部署、全员培训、全员参与的要求,共组织地市级选拔赛454场、省级选拔赛32场,参赛选手达3.4万人。
 

“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坚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发展注入了强大思想动力,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驶入了快车道。
 

近年来,民政部会同人社部等有关部门,紧抓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这只“牛鼻子”,加快形成有利于养老服务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竞相成长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让养老服务人才有了更大干事舞台、更广发展空间,在全国各类居家社区和养老机构内共有32.2万名养老护理员,成为支撑老年人共享幸福美满晚年的重要力量。而举办首届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搭建养老护理员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弘扬孝亲敬老文化的平台,发挥国家级竞赛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培养造就高素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及中央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最突出的体现。
 

通过本次长达半年的选拔赛,首先,切实增强了全行业系统对专业化养老服务及其人才的重视,为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营造了宽松的、理解的、尊重的社会氛围,也为全国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进一步夯实了人才基础。其次,通过选拔赛与竞赛,督促养老护理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的积极性与能动性,进一步提高了全国护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技能水平。第三,也有助于推动广大护理人员形成互帮互学、争优创先的工作局面,护理队伍的凝聚力以及护理人员的职业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人才,是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实际上,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除了专业化、技能化的护理人员,养老产业领域的职业经理人、管理人才,散布在全社会的其他为老服务人才,比如各类居家老年人的家庭照护者(含以灵活就业等方式为其他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照护服务的从业人员)、老年社工、养老服务志愿者,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养老服务工作人员,也都是养老服务人才体系建设的重点。

关键词二:一老一小

 

2021年3月12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发展普惠托育和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纲要》要求到2025年,全国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这样的量化指标将有力支撑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统筹“一老一小”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是新时期推动人口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2007年北京市首次提出“一老一小”概念,这意味着北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开始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转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险”的目标。

 

在此基础上经过全国各地多年的探索实践,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密集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关于印发“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编制参考提纲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不断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研究编制养老托育服务专项规划,深入实施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北京、上海、山东、辽宁、浙江、江苏等省市自治区也陆续出台“一老一小”专项政策,围绕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等作出系统安排、制定整体解决方案,补齐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的养老托育服务短板。

 

关键词三:基本养老

 

2021年9月26日,民政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工作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推动。会议进一步明确,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要根据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自觉把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统筹考虑和谋划,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养不起老”、“养不好老”等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实现共同富裕。
 

坚持三个“聚焦”、履行“三基”职责一直是党和国家民政民生工作的核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等都对“基本养老服务”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和明确的要求。自2016年以来开展的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中,更是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作为试点的基本任务之一在203个地区予以重点探索,主要从需求清单、政策清单、服务清单等“三个清单”方面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的保障对象、需求与政府所提供的兜底保障的服务项目,以及提供面向全体老年人的、由使用者付费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2021年6月18日印发的《“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11月18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则进一步提出推进“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
 

与“基本养老服务”类似的还有“普惠养老”。自2019年国家发改委制定《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来,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社区、医养、学习、旅居”4类项目,在坚持自愿参与的原则下,分别由各城市制定支持“政策清单”和各类市场主体发布“服务清单”,通过新建养老服务设施,以及改扩建适宜的厂房、医院、闲置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疗养设施及其他设施成为养老服务设施等方式,有效推动了全国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以及其他闲置资源转型用于“让老人买得起、企业能盈利”的普惠养老项目。
 

其中,典型的是2021年6月由中国诚通牵头发起,联合中国铁建、国药集团、大家保险集团共同打造的“康养国家队”——中康养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这也是在国家层面首次专门组建跨区域跨领域的健康养老产业集团,主要是致力于成为“培训疗养机构脱钩整合的旗帜、普惠养老产业发展的旗帜、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旗帜和中国健康养老产业领跑者”。在中国康养集团的引领下,各地多措并举大力推动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其中,2021年7月上海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联合工作组,由上海市市长任工作组组长;2022年新年伊始,自2021年即酝酿的由京能集团牵头组建的北京康养集团也正式成立,这是北京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资产转型养老服务及市属国企涉老业务的整合主体。

 

关键词四:农村养老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简称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这也是进入新发展阶段中央对解决农村养老问题作出的新部署,从而吹响了2021年养老工作的新号角。文件从老年人健康服务、基本养老保险、特困供养服务、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农村养老服务网络5个方面对农村养老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村级幸福院”等概念,除此之外还重点要求应“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逐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确定为2021年度重点督办建议,交由民政部牵头办理,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督办。

 

农村养老问题事关亿万农村老年人及其家庭幸福生活。“七普”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老龄化程度为18.7%,而乡村的比例是23.81%;乡村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城镇,并且差距有增大的趋势。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养老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共有养老机构2万多家、养老床位近200万张,富有各地特色的农村养老格局基本形成。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11月16-17日,全国农村养老服务推进会议召开,这是首次全国层面高规格动员部署农村养老工作。以此为契机,也有效推动了包括社会智库在内的全社会关注农村养老、参与农村养老的热潮。比如,经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同意,2021年4月成立了专注于推动农村养老研究与实践的“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农村养老分会”。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全国共组织了不下于10次的不同规格的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研讨会或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端论坛,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从业人员,共同为破解农村养老服务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聚智聚力、献计献策。

 

关键词五:家庭养老床位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家庭养老床位”的要求并成为规划亮点。未来将扩大家庭养老床位试点范围和覆盖面,同时也对家庭养老床位加强监管。一方面扩大试点范围和覆盖面,完善政策措施,让更多老年人养老不离家,在家里就能享受家庭养老床位,也让家庭养老床位成为养老机构发挥支撑作用、促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重要途径。同时加强家庭养老床位监管,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不断完善家庭照护床位服务标准、管理规范,鼓励更多有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发挥辐射作用,为居家老人提供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推进老年人的家庭适老化改造,让老年人居家就能获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

 

2017年,南京市率先在全国提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这一概念并出台《南京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聚焦重度失能老年人,积极整合民政、卫生、医保等部门资源,通过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并叠加失能照护保险的模式,将专业养老服务“搬”进失能老年人家中,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专业的照护服务,有效缓解了老年人的支付压力。
 

2020年,苏州市在全国率先开启“家庭养老夜间照护床位”新模式。目前,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杭州、苏州等多地试点“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模式。概括而言,各地在家庭养老床位发展现状、服务对象、服务供给主体、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费用与补贴等方面存在差异。其中,北京市于2021年出台了《北京市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并且要求在西城、海淀、朝阳区试点建设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共3200张的基础上,全年在城六区新增建设2000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广州市2021年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坚持需求导向、专业支持、家庭参与的基本原则,有序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总之,家庭养老床位的实践,不仅节约了土地资源,还减轻了老人的经济负担,为失能老人的养老方式提供了更多选择,这也契合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与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初衷。

关键词六:积极老龄观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国传统节日重阳节来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自《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以来,时隔21年后,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中央再次出台高规格文件。贯穿《意见》始终的一个主线就是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老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指出要“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强调“要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要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老年是人的生命的重要阶段,是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不仅能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维护老年人尊严和权利,而且能促进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和谐”。

 

“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的理念,是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根本遵循。树立积极老龄观实际就是既要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和挑战,科学对待老龄化的到来并扭转“悲观论”,更要树立老年人正面积极形象,深入挖掘老龄社会潜能,激发老龄社会活力;而健康老龄化则是推进健康中国战略以及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与生命品质的重要举措。

 

“健康老龄化”的概念最早是在1987年5月召开的世界卫生大会提出,并在1990年世界老龄大会上被世界卫生组织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发展战略。2002年4月,世界卫生组织在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上公布了《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指出“积极老龄化”的目标是“尽可能增加健康、参与和保障机会的过程,以提高人们在老年时的生活质量”。此后,联合国将“积极老龄化”推广为全球的行动纲领。2020年,世界卫生组织实施“2020-2030年健康老龄化行动十年”,希望通过“改变我们对年龄和老龄化的想法、感觉和行为”、“确保社区提高老年人的能力”、“提供以人为本并满足老年人需求的综合护理和初级保健服务”、“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等四个行动领域的全球合作,将面对老龄化的问题从挑战转变为机遇。

 

关键词七:长期护理保险

 

2021年,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银保监会、国家医保局、民政部等先后出台下发《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服务的通知》、《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等政策文件,不断引导行业提升专业能力,促进资源整合与共享,提高服务质量,增强行业服务效能,切实保护好参保群众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各地“十四五”规划纲要也都就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大参保群体范围等做了进一步的发展要求,并将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约束性指标,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推动多层次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以提高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


自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出台《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长期护理保险通过法律法规等形式强制法定参保人及其单位缴纳长期保险费,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照护费用支出。试点近6年来,全国已有49个城市试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成效巨大,参保人数达1.34亿人,报销水平总体为70%左右,让广大失能老人有尊严地安享晚年。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也有助于护理型床位的建设。以2019年为例,我国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仅为40%左右,“十三五”期末也只有48%,无法匹配高达4000多万失能老年人的入住需求。为此,《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分别提出了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0%与2035年80%的发展目标;“十四五”规划《纲要》也提出,未来五年,还要继续加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要提高到55%,稳稳托住失能老人的照护底线。

 

关键词八:时间银行

 

“年轻存时间、年老享服务”。2021年,随着一系列重磅文件的引领、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以及各地多年来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时间银行”的互助养老模式成为了全社会的关注热点。其中,《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指出,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也提出“鼓励以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为依托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协会、企事业单位开展社区互助养老活动”;7月,民政部委托江苏省民政厅成立时间银行课题组,11月由江苏省扬州市民政局与扬州大学完成的“专业性时间银行及其制度构建研究”获得了202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三等奖,从国家层面,进一步推动了“时间银行”理论的成熟;9月,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和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联合发布了首部《中国时间银行发展研究报告》。

 

近年来,为应对老龄化趋势下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北京、南京、青岛、成都等地积极探索“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服务模式,但不同于传统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的互助养老,时间银行是将储蓄和激励机制引入养老服务中,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走出了一条兼顾老年人与非老年人、志愿服务与互助服务相结合的养老之路。作为一种新型的探索和尝试,目前,“时间银行”志愿服务正渐趋走向社区常态化,将对推进实施积极应对老龄化的国家战略,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推动慈善公益事业发展以及国家公益资产管理发挥探索作用,也有助于促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九:老年友好型社区

 

2021年1月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创建工作以《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为依据,按照《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试行)》的要求,从居住环境安全整洁等八个创建领域,分别设置细分指标对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进行了评选,最终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街道新鲜社区等992个社区被评为2021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顾名思义,把社区作为切入点,并以老年人需求为中心,是建设老年友好社会的“第一步”,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建设,既凸显全社会对老年人的人文关怀,又是践行积极老龄观的重要举措。


与此同时,作为构建老年友好社区的基础,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推动家庭、社区及其他公共环境的适老化建设或改造工作,仅仅在2021年,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就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抓好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提出了加强适老及适儿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基础设施的适老化改造的具体措施。

 

我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创建始于2016年。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延续,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建成5000个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

 

关键词十:智慧养老

 

2021年10月22日,《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印发,这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既有政策的延续性、稳定性,所做出的进一步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创新发展的举措。


自2017年发布《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并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以来,我国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新业态持续涌现,智慧健康养老理念深入人心,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及养老需求提供有力支撑。其中,现已完成的四批次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中,全国共有168家示范企业、297家示范街道、69家示范基地入选。目前,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的公示已于2022年1月21日结束,近期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三部门正式公布公示结果。

 

作为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养老可以大幅提升健康及养老服务资源利用效率和能级,推动健康及养老服务质量升级,促进信息技术融合应用,也有助于“时间银行”等养老模式的推广应用。但对于智慧养老的发展,应切实推进养老智能服务系统的统一、共享、融合,加快智慧养老的生态系统建设、全场景应用,同时,还应推广应用老年友好型的智慧养老产品与服务,让广大老年人顺利搭上智能技术的快车,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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